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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仲华 (四川Bxssyh099)
这是一段尘封多年的历史,是仁寿县光相乡红花大队四生产队知青与农民一起争粮的恩恩怨怨。
据在党五十年的老党员,原仁寿县光相乡红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慈元同志回忆,1967年马慈元同志还在担任仁寿县光相乡红花村团支部书记兼红花四队队长。
事情还得从1963年4月说起,当时,仁寿县委县政府积极响应按照毛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大有作为”的要求,安排了仁寿县城区和籍田城区两个地方的非农业户口知识青年,来到仁寿县龙镇区光相公社进行劳动锻炼,共安排全县知识青年一百四十多名。
光相公社为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专门新办了知青农场,地点在仁寿县黑龙滩水库旁的五公里下面,住有知青三十余人,其余安排在光相乡八个大队。其中,红花大队共安排二十多人,红花四队安排男知青6人,女知青7人,共13人。
这13名知识青年,经过三年艰苦的劳动锻炼,各种农活都会干了,四队给国家送公粮,七八里远的山路,男知青可担100多斤,女知青可担80、90斤。知青们思想、体能和革命意志品质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客观地评价,这13名知识青年的表现还是很好的。只是后来,受到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影响,知青们整天到处串联,不劳动,还强行要生产队分粮食,造成农民与知青之间有很大的矛盾。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到1968年,这两年在红花四队的知识青年,有的回城,有的到光相知青农场,知识青年们到农村,革命激情很高!每天唱歌,跳舞,十分快乐,以给沉寂的山村带来了活力。
1966年7月红花四队的知青分得六个月的粮食300斤,就全部外出串联了。知青回来后,生产队决定:知青粮食只能一个月一个月的分,不能一年的粮食一次性的分给,知青们觉得红花四队是在为难知青。
在1967年6月仁寿县高柔远副县长和光相公社党委书记李恩普,来红花四队召开队委会和贫下中农代表会。
代表们集中反映的意见是:生产队把口粮分给了知青们,他们却不在生产队干活,反而把分到的粮食带走。
红花四队群众主张有两条:
第一,按毛主席指示,抓革命促生产,就地闹革命,开展活动范围,不得离开红花四队。
第二,红花四队分给知青的粮食,不得拿出红花四队。
高副县长和党委李书记回去后,当天下午光相农场的知青有二十多人,担了箩筐十七挑,来红花四队强行分粮,四队的社员群众异口同声的说:凡是红花四队的知青,回队就分给粮食,不能把粮食挑到其他地方去,最后,知青粮食未分到,气愤地走了,积怨从此开始。
1968年7月,有几个知青回红花四队来,说今后不走了,生产队给每个知青分了一个月的粮食,知青每天吃了饭,不是唱歌,就是跳舞,就是不下地劳动,这就激起了群众的不满,毛主席要你们来劳动锻炼,你们却光知吃饭,不知干活,群众对知青的积怨也开始了。
1968年8月,红花四队上交国家公粮任务是八万多斤,要求全队老老少少齐上阵,争取六天完成交公粮任务,粮食送到光相粮站,要走七八里山路,全队在家的劳力,每人每天要担粮往返四趟崎岖的山路,六天才能完成。
社员们见知青都在家唱歌跳舞,不去送公粮,就非常生气,有三四个社员就上门去喊知青去送公粮,知青回应:不去送。其中社员李帮金和弟弟李帮银就进门去拉,把一个女知青,拉出门外几丈远,知青还是不参加送公粮,李帮金只好把女知青放了。由于社员出面拉扯了女知青,导致红花四队的群众与知青们的矛盾进一步升级。
1968年9月,又有几个知青回队说,不走了,要分粮食,队里就分给了一个月的粮食,第二天早上,知识青年们把粮食全部准备拿回县城去,群众发现了就说:活儿你们不干,分粮食你们就来了,你们还把粮食拿回县城,社员们坚决不同意,大家就把知青分的粮食,全部收缴回到生产保管室里。这样,双方的矛盾就到了白热化程度。
1969年4月红花四队有几个知青到四川省知青办公室去告状:反映光相公社红花四队,两年多没有分粮食给知青,省知青办公室立刻通知仁寿县知青办公室,叫红花四队马上落实,分给知青粮食。
因为上级不知情,红花四队坚持原则,凡不在红花四队劳动的知青,仍然不得分粮!
1969年10月有几个知青说要回去读书,叫队里把两年的粮食全部转回县城,红花四队同意转粮,叫他们把入学通知书拿出来,就同意转粮食,还可以派人送到学校去,最后知青们拿不出通知书来,粮食自然就无法转了。知青们感到红花四组的社员们在四处刁难他们,怒火正蹭蹭的往上涨。
1969年10月红花四队为了增加集体收入,到龙正镇下面去放鸭子,有十多名社员参加,另有十多名社员挑生姜到仁寿县城去卖,逢光相赶场天,红花四队劳力几乎没在家。
当日下午两点过,由红花四队知青两三人带路,组织光相公社的知青三四十人,手持棍棒,气势汹汹来到红花四队,准备殴打不分粮的社员代表,有五六个知青先到队长马慈元家,叫马队长交出拉过女知青的社员和阻挡知青拉粮回城的群众,以及和知青吵过架,骂过知青的群众,一并交出来。
知青们把在家的社员群众全部都喊到晒谷场,来到晒谷场的都是些老弱病残。
由红花四队知青指认,指谁就打谁,打伤了四名社员,其中一名重伤员,头上还直冒鲜血,幸好刚打了三四分钟,光相公社革委会主任和驻军代表就及时赶到。
只听得驻军代表一声口哨,高声喊道:全体人员不准动,请知青站一边,社员站一边。
驻军代表从知青手中收缴棍棒二十多根,从群众手中收缴棍棒九根,被打倒的四名社员,立即派人送到光相公社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00多元,由光相公社代付,当场双方派代表6人到光相公社解决。
最终断定知识青年一方无理,赔偿医药费。不到一个星期,仁寿县革委副主任伍玉成和驻军首长来红花四队看望和慰问全队贫下中农。
1969年10月由县知青办公室主任,来光相公社召开知青的学习班会议,时间长达十多天,光相乡全体知青都参加,各大队干部一人,有知青的生产队队长参加,每天中午吃顿饭,粮食由红花四队在知青粮食中支付,总计支出粮食两千多斤。
1970至1971年知青们先后全部回到红花四队,所有粮食一斤不少的,全分给了知识青年们,在1971至1972年,红花四队13名知识青年先后全部回到县城里。
这就是1968年震惊四川的仁寿县“红花事件”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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