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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抓不懈 规范管理 维护“国保”——南部县老科协调研文物保护工作

来源:    综合作者:     2023-10-25 05:58:06    浏览量:

     10月21日,南部县老科协文旅科普委员会主任何蓉、副主任汪迎春组织部分会员,前往大坪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醴峰观和永安庙等处调研。县文管所工作人员小战陪同调研。县老科协副会长何国恺和欧阳世茂参加了调研活动。


       醴峰观,又名李封观,位于大坪镇大铜锣山(即皇后山)梁,建成于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正月,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醴峰观是为纪念成汉皇帝李雄之母罗氏而修建的庙宇。醴峰观坐北朝南,由正殿、拜殿、东西厢房和前殿组成四合院布局。醴峰观是四川12处宋元木构建筑之一,为研究元代木结构建筑及四川古建筑发展史提供了实物资料。?2006年5月25日,醴峰观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前,已确定为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年来,县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把这个距今700多年的元代木构建筑进行了维护,还算保护得很好。但是,调研组发现醴峰观的大门处挂了一些标语和管理规定等,功德碑安放的位置,甚至还有其他不相关的物件放在大门口。这样显得醴峰观大门杂乱无章,与道观形象很不协调。


       永安庙位于桐坪镇境内。也是元代木构建筑,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据说古代这里有一条较为繁华的驿道,永安处在驿道旁边。当地一杜姓望族在此修建了家庙谓之永安庙。现在这座建筑保存完好,文管部门还在周围加修了青砖围墙。遗憾的是,在永安庙对面10米处修建了一栋三层建筑,屋顶还建了一个很不象样的亭子。使得永安庙大煞风景。

调研组还发现两处国保单位内都塑了观音等各型菩萨,变成宗教活动场所。而宗教管理部门并未批准,这既不合乎文保规定,也是非法宗教场所。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1,将醴峰观大门外的标语和管理规定等附作物拆除,还门楣的本来模样。

     2,醴峰观的功德碑移至靠近省级文保单位铭碑旁边。

     3,醴峰观大门外不相干的物件全部搬走。

     4,永安庙对面的建筑拆除或围墙重砌将其隔在围墙之外。

     5,两处国保单位内所塑的观音等各型菩萨一律拆除。


    (中国民间人才库首批入库人才何国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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